林子健涉虛報被擄 警員指閉路電視下疑似被告乘小巴往西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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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19/01/07 15: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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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員林錦華供稱,閉路電視下一名疑似疑似林子健的男子於砵蘭街戴上口罩後,乘小巴往西貢。(陳偉英攝)

民主黨成員林子健前年涉訛稱被擄走,他否認1項明知地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罪名,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。庭上播放多段閉路電視片段,警員供稱,林的步姿有「明顯內八字腳」,指片段拍攝到疑似林的男子於砵蘭街戴上口罩,其後登上往西貢的紅色小巴,並步行到西貢沙下灘。惟警員承認,在該男子戴上口罩前,有若8米距離「消失」,未能拍攝到。

警員林錦華翻看拍攝到砵蘭街近咸美頓街一帶的閉路電視片段,指於前年8月10日疑似被告林子健(44歲)的男子於砵蘭街戴上口罩後,沿咸美頓街走向登打士街,並登上往西貢的紅色小巴。林續指,疑似被告的男子其後於西貢鄧肇堅運動場附近出現,另有片段拍攝到該男子到了西貢沙下灘。

被告在庭上聽罷林錦華指出疑似他的男子於西貢出現時,曾說「不知所謂」,裁判官問被告是否有事要說,被告即表示「對唔住、對唔住」,惟其後被告又突然稱「唔係囉」,遭裁判官要求其代表律師提醒他,不要再隨意發言。

民主黨成員林子健前年涉訛稱被擄走案,今日(7日)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。(陳偉英攝)

林錦華續稱,至前年8月11日凌晨2時許,片段拍攝到沒有戴口罩或帽的被告,在頌安商場買煙後,走到商場卸貨區一石壆坐著吸煙,約20分鐘後返回錦豐苑的住所。

林於盤問下同意閉路電視有一些地方未能覆蓋,部分只是他推斷被告的行走路線,而收集到的片段有一些只拍攝到極少或不清楚的疑似被告。林亦承認,在該疑似是被告的男子戴上口罩前,有若8米距離「消失」,閉路電視未能拍攝到該男子。聆訊下午續。